廣受好評的台中市政府法律行動專車,明天上午10點來到霧峰區公所,提供法制業務諮詢、消費爭議申訴、訴願申請及提供便民措施資訊宣導等服務,歡迎民眾多加利用。

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,法律行動專車實施已逾半年,民眾使用率越來越高,績效良好,讓民眾不論是訴願、國賠或消費爭議等相關問題,均可在法律行動櫃臺申請及諮詢,希望藉由法律行動專車的親近服務,節省民眾往返路途的辛勞,獲得更便捷的法律服務。

法制局表示,法律行動專車今年度接續服務時間及地點分別為8月25日東勢區公所、9月29日大安區公所、10月27日梧棲區公所、11月24日大肚區公所、12月29日石岡區公所。273536A00DF59AB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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